云吸事故视频处罚引争议,行业自治不等于“捂盖子”
近日,一名男子在滑翔伞飞行时被意外云吸至8000米高空,全身结冰奇迹生还的视频引发热议。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立即介入调查。5月28日,甘肃省航空运动协会发布了《关于彭玉江在祁连山区域飞行事件的报告》,其中对滑翔伞事故视频发布者顾志敏作出停飞6个月的处罚,随后报告又被撤回。(5月28日,大河报)
根据协会此前发布的通报,顾志敏因“未经允许擅自发布飞行视频,影响恶劣”被处罚。然而,公众对这一处罚并不买单。根据《航空体育运动管理办法》,协会对飞行活动的管理范围包括飞行审批和安全规范,而视频发布行为更多涉及隐私权,属于民事范畴。就算顾志敏发布视频的行为存在未争取视频出镜者彭玉江同意的问题,那也是顾志敏与彭玉江的个人纠纷。从这一层面来看,协会似乎并不具备处罚权。协会的处罚行为是否模糊了行业自治的边界?当行业自治沦为“模糊地带”,公众自然有权追问:处罚究竟是维护秩序,避免类似行为发生,还是压制舆论,逃避监管不力的责任?
事故发生后,公众舆论对滑翔伞安全管理提出诸多质疑:涉事教练彭玉江为何在高原训练中未携带氧气设备?飞行高度是否威胁民航安全?是否存在“黑飞”行为?然而,协会的初始报告称“高度重视”却在视频发布次日才介入调查,且事后以“修改细节”为由撤回报告,暴露出程序漏洞与信息不透明。更关键的是,视频作为事故调查的关键证据,协会却向发布者进行处罚而非回应公众关切,被指转移事故焦点,掩盖失责事实。航空运动涉及公共安全,在协会未能第一时间关注到事故时,视频作为事故唯一信息源,其公开本应是行业进行反思、改进管理的契机,但协会的举措无疑是将“负面影响”凌驾于真相之上,公众监督和关切被彻底忽视。
此次事件中,行业监管的错位性尤为明显。一方面,教练未携带必要安全设备、意外发生诱因等安全隐患未被深入追查;另一方面,发布者却因“传播信息”被处罚。这种选择性追责暴露出行业管理重“灭火”轻“防火”的倾向——与其费心管控舆论,不如先堵住安全漏洞。此外,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其处罚权缺乏明确的法律授权,既难以服众,也可能因“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损害公信力。若行业自治沦为封闭的“自查自罚”,其威严与公信力将大打折扣。
滑翔伞事故的争议,本质是公共安全与行业自治的平衡命题。当行业规则模糊、监管逻辑错位时,简单压制舆论只会加剧信任危机。唯有以公开透明回应质疑,以制度完善筑牢安全防线,才能让航空运动在规范与信任中健康发展。毕竟,比“停飞”更重要的,是让每一次起飞都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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